文章阐述了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结算文件,以及房建工程结算流程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并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以及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实施,重点在于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安全。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计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计价合理、公正、透明。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解释及实施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设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依据。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结算需要依据,方可进行结算,需要依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法律规定进行结算。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1、《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2、在进行收房的时候,购房者是需要携带相关资料的,所以,在收房前就要准备好。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与可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若干张复印件。除了上面这些资料之外,还要带上交款收据,这个收房时也需要用上,主要是在委托收房时,需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的。
3、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4、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则买房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
5、开发商应该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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