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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房屋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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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江西省赣州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1、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相关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2、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517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517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806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480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703元/亩。

 南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赣州市地区征地折迁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将章贡区、南康区、开发区、蓉江新区、赣县区五个区统一纳入了本办法执行范围。旨在推动我市中心城区的统一规划和建设。 (二)明确了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外不同的安置模式。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南康区征地***标准最新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南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南康***征地安置补尝措施如下:征地补偿标准:《关于公布南康区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康府字〔2020〕8号)的补偿价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7〕20号)的标准执行。

、南康大窝征地补偿标准含义 南康大窝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 征地补偿 综合计算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南康区***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2、该地区房屋补偿标准有房屋***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差价、房屋***安置费。房屋***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3、南康***征地安置补尝措施如下:征地补偿标准:《关于公布南康区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康府字〔2020〕8号)的补偿价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7〕20号)的标准执行。

4、南康大窝征地补偿标准 各项 征地补偿费 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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