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面积就可以计算适当补偿(一般要打很大折扣),或者能够给予5万到20万不等的签约奖励;如果不签,那对不起,就只能按照违法建筑处理,到时候走执法程序,一分钱不赔、拆了白拆。
以内的补偿比例,绝大部分被征收人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在棚改、危改之类的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中。毕竟新房与旧房之间在居住环境、条件上的差异是极为巨大的。然而为什么仍有5%左右的被征收人最终拒绝签约,矛盾的核心之一就是他们的自建房往往得不到认定。
1、的确,棚户区从其概念就能看出,房屋及周边配套情况不好、价值不高,补偿提高难度相对较大。棚户区补偿的主动权更多的是在征收方手里,主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政策,整体补偿相对于普通商品房的***补偿会低一些。这恰恰是征收方乐意看到的,先从心理上获取谈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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