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宁夏房屋***补偿方案,以及宁夏***补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征管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行署、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县和不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县)、市辖区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先拟定出让方案。
按照《宁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征地补偿费按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即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按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计算,在册的承包地(责任地)按11200元/亩标准补偿,在册集体耕地(机动地)按7000元/亩标准补偿。
年1月1日,《宁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三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予以废止的自治区***规章 宁夏***自治区城市房屋***管理办法(2004年1月21日宁夏***自治区人民***令第60号公布)。
将《宁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益性公墓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兴建和管理。”将《宁夏***自治区城镇规划区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四条”。
”将《宁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产品,依法享受国家或者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优惠政策的,由税务、财政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宁夏***自治区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 (一)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规章”,将第二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一)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城市规划按不同区域和区位制定征用集体土地补偿综合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综合补偿0.15-4万元。(二)集体建设用地补偿 凡***取实物补偿办法以房还房的,土地不予补偿。不愿以房还房的,土地按本规定第(一)项规定进行补偿。
2、最新青苗补偿标准2023如下: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 (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6500元/亩,涉及市、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永久用地 征地补偿费 (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6500元/亩,涉及市、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关于宁夏房屋***补偿方案,以及宁夏***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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